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區農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發布時間:2024年6月28日
各市職改辦、農業系列職改辦,區直各有關單位職改辦,廳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農業行業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度農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范圍
在我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廣西農業系列、經濟系列農業行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報:
(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二)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者除外。
(三)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影響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專業技術人員。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人員,其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農業系列職稱人員(含原水產、農業機械化專業),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0〕16號)規定執行。
(二)申報經濟系列農業行業高級職稱人員,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經濟系列農業行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0〕41號)規定執行。
(三)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人員,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18〕76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
(二)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自由職業者,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途徑申報。
(三)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確需在我區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我區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1、2),按照我區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
(四)本地區本部門不具備條件組建相應評委會的,可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三條規定,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評委會評審。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推行材料清單制
對照評審條件及有關文件要求,實行職稱申報材料“清單制”,申報人員按清單上傳有關材料。(詳見附件3、附件4)
(二)通過數據共享精簡核驗申報材料
申報人按部署文件和申報系統設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填報材料。學歷、下一級職稱證書、社保關系、繼續教育等已實現數據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復提供;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需上傳相關材料。
1.參加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人申報前需完成2024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3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
2.申報人身份性質核驗。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工作單位有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核實。自由職業申報人員從申報當月起前6個月(不含當月)沒有以單位名義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工作經歷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接收材料,進入評審結果公示期或取得職稱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3.加強學術成果審查核驗。在申報系統中設置學術風險預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數據庫,與申報人提交的刊物自動對比,標記風險刊物。申報人應根據提示自行核驗并提供核驗相關材料,各級審核部門應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
(三)申報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報人應當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前須自行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進行檢查核實,并作出承諾。經查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等規定處理。
五、申報推薦程序及要求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my.gxrczc.com/Login),在申報系統設定的期限內填報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
(二)單位審核推薦
1.嚴格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本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推薦申報人選。基層單位推薦人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條件人員占比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主管部門應在本系統內對該單位進行通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人選,在評審中發現不符合條件人數占比達到或超過主管部門審核推薦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各級評委會應在本領域范圍內對該主管部門予以通報,視情況可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在確認或備案的評審結果復核中發現問題人數占評審總人數10%及以上的評委會,由各級職改部門予以通報。各級評委會通報問題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當年工作情況評估。
2.規范審核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由用人單位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三)主管部門審核
各級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四)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
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的,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的,應將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審核,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能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六、評審材料報送
(一)時間安排
1.?個人材料準備和申報階段:2024年6-8月;
2.?各單位審核推薦、呈報材料階段:2024年8月;
3.?我辦初審及退回補報材料時間:2024年9月;
4.?評審、復核和二次公示時間:2024年10-11月。
(二)具體要求
1.?我辦接收職稱申報材料、申請職稱認定、重新確認和遺失補辦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2.?參加正高級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須準備PPT進行專業答辯,時長5分鐘,PPT圍繞申報職稱評審時的論文主要代表作(默認為排序第1篇)開展,答辯時間和地點在開評前由會務組通過手機短信通知申報人,申報人在個人申報信息中務必準確填寫手機號碼。申報人的論文主要代表作必須是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
3.?在期刊發表的論文必須附上該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國家新聞出版署刊號查詢結果頁,論文代表作還須上傳全文。若采用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產業發展研究(調研)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咨詢報告、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分析報告、調查報告、企業經營案例、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項目立項報告、培訓教材或個人撰寫的被自治區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決策咨詢類信息等未經公開發表的材料作為論文申報條件的,用人單位要對其進行真實性審查,提供證明材料,并作為申報材料一并進行公示。
4.?本年度的評審,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統計到2024年12月,工作業績計算到2024年8月底。
七、評審收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有關規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是:正高級職稱評審費450元/人、副高級職稱評審費380元/人、中級職稱評審費230元/人,初級職稱評審費150元/人。
經初審通過的申報人員,按照系統提示自行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八、落實有關文件要求
(一)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以下人員可按相關規定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職稱:
1.符合條件的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區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23〕6號)要求,在職稱申報系統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報材料。2024年首次開展評審,接收材料時間分別為6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
2.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人員,可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分別申報相應職稱。
3.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4.“組團式”幫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7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組團式”幫扶醫療、教育干部人才激勵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組通字〔2023〕21號)精神申報職稱,幫扶時間2年及以上的,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別職稱,幫扶時間計算為基層服務時間。實行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職稱系列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或采用證明為依據,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三)落實疫情防控新階段醫務人員職稱激勵政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號)有關規定,將醫務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表現優秀的優先申報、優先參評。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可作為代表作參加職稱評審。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考試。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四)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五)在自治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外省單位駐桂機構、部隊)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自治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的,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要求
(一)加大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力度。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完善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職辦〔2022〕66號)有關要求,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學術成果的審查力度,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失信行為,及時錄入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做好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對于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列入職稱誠信檔案庫。
(二)加強評審監督管理。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農業系列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說情打招呼”“圈子評審”等現象,嚴禁行政干預評審,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評審環境。各級評委會、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評審專家及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八章有關規定處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本通知涉及評審條件、有關政策可登錄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網址:www.gxrczc.com)查閱。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陳幸園,0771-2182712;歐鳳珠,0771-2182948,電子郵箱:gxnytzgb@163.com,通訊地址:南寧市青山路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處。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技術客服電話:0771-5505013。
附件1: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doc
附件2:中直駐桂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doc
附件3:2024年度農業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doc
附件4:2024年度經濟系列農業行業高級職稱申報材料清單.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恒心助職評,全力佐英才!
咨詢熱線:0771-5862701、18978862530 韋老師
友情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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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開展2024年職稱評審材料制作技能培訓班的通知 打開鏈接
3.數字人才權威認證 新型職稱獲取方式——廣西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訓認證 打開鏈接
4.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公需科目)打開鏈接
5.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服務平臺(專業科目)打開鏈接
6.2024年度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打開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