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安排,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以下簡稱筆試)將于2024年1月12日至15日報名,3月9日考試。為做好我區筆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考生認真閱讀知曉后再報考。
考試有關政策要求和報考常見問題請考生查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100問》,此文公布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社會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欄目和“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報考條件
考生須同時符合基本條件和學歷條件方可報名參加筆試。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
(3)在廣西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生。
(4)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3.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未滿5年、被給予不得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處理且期限未滿的,均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二)學歷條件。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幼兒師范學校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以及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以及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報考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未具備上述學歷條件的報考。
(1)在我區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生須為三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大專(含五年一貫制、“3+2”、三年制)畢業班學生、專升本本科階段學生,可按就讀的學歷層次報考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級學生不得報考。
(2)只具備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和其他專業畢業及其學歷的人員,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不得報考其他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
(3)非普通高等學校在讀人員,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開放大學、網絡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畢業及具備相應學歷的不得報考。
二、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二)審核時間: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7:00(審核未通過的考生重新提交報名信息和審核截止時間:1月16日17:00)。
(三)交費時間: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4年3月4日至9日。
(五)報名信息更正申請截止時間:2024年3月5日17:00。
(六)考試時間:2024年3月9日。
(七)成績公布時間:2024年4月12日起。
三、報名須知
筆試報名流程見附件1。
(一)注冊。
所有考生筆試報名時須先注冊。考生通過電腦瀏覽器輸入網址https://ntce.neea.edu.cn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廣西”(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輸入本人手機號碼獲取短信驗證碼,憑驗證碼才能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進行注冊。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具有唯一性,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只能注冊1次,且身份證號碼一經注冊無法修改。考生注冊報名后,如在參加考試之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了身份證號碼的,則考生本次報名因身份證信息與《準考證》信息不一致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等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在報名系統填寫的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用途為找回密碼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慎重更換。
考生如有報名操作及短信驗證碼相關問題可撥打客服電話010-82345677尋求幫助解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所有考生須于2024年1月12日至15日登錄報名系統,正確選擇考區、報考類別、考試科目進行報名,逾期不安排補報名。
2.信息填寫要求。考生須按當前有效身份證的姓名和證件號碼進行報名,并對本人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本人或讓他人、培訓機構、學校團體等代為報名填寫的信息有誤、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認定教師資格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承擔,已交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3.信息變更處理。
(1)報名前。考生如畢業后變更了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存在本人當前信息與學信網檔案信息不一致的情況,須將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戶口簿本人頁、說明書(寫明申請更正的信息、聯系方式及手寫簽名)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至“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報名輔助材料上傳”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須重新提交報名信息。
(2)報名后。考生在報名交費后發現姓名、照片有誤或是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了姓名的,須在2024年3月5日17:00前向本人參加筆試的考點所屬主管單位(附件2)提出更正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須按規定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否則可能因《準考證》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而無法參加當次筆試。除姓名、照片兩項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4.免試認定。符合國家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師范生無需報名,也無需辦理免考手續。考生如進行報名和交費,則視為自愿參加此項考試,所交納的考試費一律不予退還。考生如對自身是否符合免試認定條件有疑問的,請咨詢所就讀學校。
(三)考區選擇。
此次筆試共設17個考區,分別為:南寧、南寧武鳴、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賀州、河池、來賓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區僅接受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報名。
考生可任意選擇一個考區(即考試地點所在地)報名,但報名交費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區。
如因報考人數增加,設區市所在地的考點不能滿足考生考試需求,將啟用縣級備用考點,隨機安排部分考生到縣級考點考試。
(四)科目選擇。
1.報考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的考生,所考的2個公共科目選報“綜合素質(小學/中學)”(音體美專業)(代碼為201A/301A)、“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代碼為202A/302A)即可。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音、體、美專業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的音、體、美專業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績;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績。
2.廣西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增設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特殊教育”4個科目。計劃面試報考這些科目的考生,在筆試報名時選擇相應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報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五)報名信息審核。
1.及時查看審核結果。報名信息的審核結果不進行短信或電話告知,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須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正常情況下,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48小時內會給出審核結果,超過48小時或審核截止時間后仍為“待審核”狀態的,建議考生使用符合要求的瀏覽器或更換其他電腦查看審核結果,如仍為“待審核”狀態,請考生聯系各考區筆試單位(附件2)咨詢。
審核結果有2種呈現方式,分別為:“審核通過,待支付”或“審核不通過”。
2.審核不通過的處理。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須在審核截止時間前按要求填寫正確的信息,并重新選擇考區、報考類別、考試科目,再次成功提交報名信息,恢復“待審核”狀態。未按時間要求提交正確報名信息的視為放棄報名,不安排補報名。常見審核不通過的原因及解決辦法可查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100問》。
(六)交費。
審核通過即可在報名系統中支付考試費。考試費只能網上支付,不安排現場交費。審核通過但逾期不交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報名,不安排補交費。交費完成即報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區和考試科目信息。除政府行為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費,請考生慎重報考。
考試收費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桂價費〔2016〕79號)及“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為70元/科。
四、考試事項
(一)打印《準考證》。
報名系統于2024年3月4日至9日開放《準考證》下載打印。請考生盡早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準考證》的個人信息,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容。
(二)考試要求。
1.紀律要求。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和本人所在考區發布的應試政策和要求,認真閱讀和知悉考場規則(附件3)、《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參加考試時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員管理,進入考場時接受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檢查。
2.身份證件要求。考生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類型須與報名填寫的一致,有效身份證件包含: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照片的臨時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過期證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證件和身份證明都不能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證件,考生考前應注意檢查有效身份證件,如不在有效期內或遺失的應及時補辦。
考生可選擇補辦身份證(非廣西戶籍考生須到公安機關辦理),持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廣西戶籍的考生,也可選擇在微信登錄“桂警通辦”小程序,選擇臨時身份證明模塊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并下載打印(一般情況下10分鐘內即可出具),持紙質的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明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
五、成績查詢和復核
2024年4月12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自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復核申請15日后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查看復核結果。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負責匯總考生信息上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負責成績復核,只復核考生的分數是否存在統計錯誤,不提供評分細則,不提供查卷和重評。
六、筆試后信息變更處理
考生在參加筆試后如進行了個人信息變更,須提交材料申請變更筆試合格成績個人信息(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需申請變更)。申請辦法為:將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本人頁、筆試合格成績查詢頁面截圖、申請書(寫明申請更正的信息、聯系方式及手寫簽名)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至“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筆試合格后信息變更申請”。考生須在我院下一次面試公告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報送更正申請材料,否則將不能及時辦理而無法報名當次面試。其他原因導致筆試成績信息與個人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七、其他事項
(一)有關此次考試的信息將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柳園清風”微信公眾號、“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生自助平臺”上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其他未盡事宜,可聯系各筆試單位咨詢。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等信息,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查閱廣西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通知,或咨詢當地教育行政機構。
附件:1.報名流程
2.各考區筆試單位聯系方式
3.考場規則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報名流程
附件2
各考區筆試單位聯系方式
備注:中學或中職考點的筆試主管單位為市招生考試院。
附件3
考場規則
一、考生須持《準考證》(正、反面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容)、報名填寫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身份證包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照片的臨時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請考生于開考前10分鐘按考場號進場對號入座做好考前準備。
二、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2B鉛筆、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進入考場。嚴禁攜帶計算器、書籍、資料、具有無線接收或發送功能的設備(如手機、電子手環、藍牙耳機等)、手表(包括機械表、石英表等)、電子存儲設備等非考試物品進入考場。非考試物品應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試物品暫放處。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場時,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檢查。考生入場后須核準座位號對號入座,并將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放置課桌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試卷、答題卡,先核查試卷、答題卡與本人報考的類別、科目、試卷頁數、大題數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考生遇到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等問題應舉手與監考員聯系。凡涉及試題含義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核對無誤后,在指定位置處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在答題卡指定區域粘貼條形碼。
五、考生在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生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規定區域外和其他紙張上作答的一律無效。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不得在除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外任何地方(如《準考證》、一次性紙巾等)涂寫與考試有關的內容。
考場內時鐘的時間僅供參考,具體時間以考點統一指令為準。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不論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后都不得重返考場;未經監考員同意擅自離開考場的,按違規處理。
七、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和“考生違規情況登記表”,并要求違規考生在“考生違規情況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八、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卡按頁碼順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考生不得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認定和處理。如考試違規行為被認定為作弊的,將被處以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罰。如在考試過程中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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